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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时报:法学专业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路径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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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2

创新创业教育体现了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培养创新型、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的全新教育理念。构建法学专业本科生导师制,应加快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法学专业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及配套制度建设。

党的十九大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法治建设指导思想,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行动指南,纳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法治人才培养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教育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有条件的学校要推进实施本科生导师制,并以此积极推动研究性教学,提高大学生的创新能力。法治人才的培养,同样需要强化创新创业教育。

将本科生导师制运用到法学专业创新创业教育中,意义重大。法学专业以培养法学理论知识深厚、职业伦理高尚、专业技能强的卓越法律人才为目标,但目前大家对法学专业的创新创业教育并没有形成一个明确目标。将本科生导师制的一对一、个性化、精英化的团队教育模式引入法学教育中,既可以着重构建以课堂教学为基础的理论教学,又可以通过老师的指导和团队之间的相互讨论,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和思辨能力,使其能够利用法律思维和法律知识解决具体问题,从而提升其创新创业能力。

强化制度建设

第一,要构建高效运行管理机制。建立本科生导师制下的创新创业领导小组和创新创业指导委员会。领导小组由院长或主管副院长担任组长,教务处、学生培养科、学生工作处、教学指导委员会等部门为成员。小组制定并贯彻实施创新创业教育培养计划和方案,统一组织协调教学和创新创业工作。创新创业指导委员会成员从导师中选举产生,并引进律师、法官、检察官以及企业家兼任委员会成员。创新创业指导委员对创新创业项目、教学工作指导,并向领导小组提供政策性咨询服务。

第二,要建立教学工作细则。制定相应的培养目标、培养方案、教学方法和考核评估方法。平时,鼓励学生独立思考和独立完成任务,培养学生利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创新创业项目训练中,导师对项目进行宏观指导,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应用专业知识能力。完善导师遴选机制和导师学生双向选择机制,引入一批理论知识深厚、专业技能强、师德高尚、责任心强的教师和专家加入导师队伍。

第三,要贯穿合作理念。团队内部之间,要相互合作,共同参与学术研讨、社会实践活动。导师团队与学生管理者要相互合作,导师侧重对学生思维能力、专业素养的培养,学生管理者侧重对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思想政治的管理。团队与团队之间合作,要通过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加强与理工科、经济管理专业等团队交流和合作,拓展学生知识结构,丰富创新创业技能,实现协同创新。

第四,要建立规范体系。规章制度是一切教学工作有序进行的基础和保障。其中,制度建设包含规制、规范、认知三方面内容。规制强调以明确的法令为基础形成一系列规章,是具有强制性的行为准则。规范,强调个体主动接受规制并将其内化形成规范,即制度普遍被个体所接受和遵守。认知,即制度被社会文化所理解、包容和支持。在该理论框架下,构建创新创业教育机制,一要加强规范体系建设,建立包含日常管理、教学模式、导师遴选、课程规划、评估激励等机制在内的规制体系,并不断改进和完善;二要推动规则内化形成规范,并被普遍遵守,使其工作在规范下有序运行;三要营造创新创业的社会文化氛围,助推创新创业教育顺利开展。

第五,要构建科学合理的评估和激励机制。将创新创业教育的成果作为教师津贴和职称考核指标之一,鼓励专业教师投入创新创业教育建设中来,可根据意愿和本身工作属性,让教师自愿选择是否从事导师工作,并保留相当数量的教师投身一线理论教育。此外,学院视情况发放导师津贴和专项的教学经费,改善工作条件,协调导师理论教学与创新创业教学的工作分配,建立适合导师工作和研究方向的工作机制。同时,引入法院、律所等专业机构对法学教育模式和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利用互联网及数字化技术建立学生创新创业和就业的档案管理制度,对已毕业学生进行动态跟踪,以此来考察创新创业教育质量,改进法学教学模式。

加强服务平台建设

首先,构建适合法学本科生导师制的创新创业教育服务平台。法学专业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应当立足校园,以市场为导向,坚持理论教学与实践相结合原则。例如建立法学综合创新创业教育中心,中心下辖团队交流中心、法律诊所、法律实验室、项目孵化中心和信息服务中心。交流中心使导师制团队有固定和良好的学习和交流场所。法律诊所、法律实验室面向社会,重点加强学生实践教育。孵化中心旨在拓展与检察院、公安局、法院、律所、企业等单位的交流合作,推动项目开展。通过交流合作使得创新创业真正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同时也对学生就业起到铺垫作用。利用互联网技术,打造网络创新创业的平台信息服务中心,实现资源共享和协同创新。

其次,积极推动服务平台之间的交流合作,实现跨平台、跨专业的协同创新创业。国务院印发的《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对跨平台跨专业的创新创业模式和平台建设提供了总体要求和系统性指导。要着重组建跨学科、综合交叉的科研团队,鼓励学生走出校园,在导师指导下,以创新创业项目为导向,通过法律诊所、法律实验室等服务平台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提高创新创业能力。

再次,加强与理工科、经济管理等院系团队的交流合作。特别是知识产权专业,由于知识产权专业对专业技术有较高的要求,与理工科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的交流合作能够很好地补足其专业技术薄弱短板。这也符合国家培养理论知识深厚、专业技能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的培养要求。此外,积极引进校外法律人才、企业家、创新创业人才等参与法学专业创新创业教育建设,形成兼容并包的创新创业氛围。

最后,要发挥导师在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中的引导作用。新颖的项目、良好的团队、市场需求和必要的财力支持是创新创业成功的基本要素。法学专业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的基本组织和实施单位是导师带领下的团队,基本运行模式是团队内部创新创业以及团队与团队之间的合作创新创业。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提供市场分析、政策咨询、资金支持,解决“市场”“财力”问题。由于学生理论知识薄弱、知识结构单一且缺乏社会实践经验,所以在整个过程中要发挥导师的引导作用,以学生为主体,任务为导向,鼓励学生独立思考和完成项目,将法律思维与创新思维有机结合,从而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作者系开云集团官网(中国)官方网站法学院副教授)